新三板投教︳【微讲堂】——改革专刊第二期:股票交...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编者按】

大家好!“全国股转公司微讲堂改革专刊”系列课程上线啦!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我们将用声音讲述与解读新三板改革知识、规则内容,用语言传递与分享市场点滴,让您在轻松、便利的氛围中随时随地,听您想听!

股票交易规则介绍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全国股转公司微讲堂栏目,本期微讲堂将为您介绍股票交易规则,重点讲述新增的精选层股票交易规则以及对现有基础层、创新层交易规则的改革措施。

我们先来看看精选层股票的交易规则。

首先为您介绍的是精选层股票的交易方式和新增的订单类型

精选层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配合开、收盘集合竞价。具体时间安排为每个交易日早上9:159:25进行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以及下午的13:0014:57进行连续竞价,14:5715:00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精选层连续竞价时段增加市价订单类型,投资者可以在原有的限价委托外,选择市价委托,具体有4种类型,分别为本方最优、对手方最优、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以及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订单。需要注意的是,精选层市价订单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同时对市价订单实施限价保护措施,即投资者市价买入订单需包括其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市价卖出订单需包括其能接受的最低卖价。限价保护措施可以避免因行情大幅波动而导致的成交价格大幅偏离投资者预期范围,有效降低市价订单交易风险。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精选层价格稳定机制,主要包括价格涨跌幅限制和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精选层连续竞价股票价格涨跌幅为30%,同时增设基准价格上下5%的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涨跌幅限制以股票前收盘价为基准,属于静态价格限制,即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是固定不变的。而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属于动态价格限制,即每个交易日内实时根据基准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其中的申报有效价格的基准价格是指买入或卖出基准价格,其确定原则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或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最低卖出或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采用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或最低卖出价;无最高买入或最低卖出价的,以最近成交价为基准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精选层股票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是设有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首日临时停牌机制。精选层连续竞价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避免价格短时剧烈波动我们设置了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如果停牌开始时间晚于下午2:47,则相关停牌均于2:57复牌,复牌时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此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票成交价较开盘价直接上涨或下跌达到60%,跳过了30%的标准,当从60%回落或反弹触发30%的标准时,虽然也是首次达到30%,但是不再采取临时停牌措施。

接着,我们来再看看行情揭示规则。精选层连续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与沪深一致,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和金额、最高5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最低5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集合竞价期间,当有集合竞价参考价时,其行情揭示规则与沪深一致,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无集合竞价参考价时,揭示最优1档申报价格和数量。另外对于精选层首日挂牌的股票,证券简称首字符显示为“N”,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那么本次针对基础层和创新层有哪些改革措施呢?

基础层和创新层股票交易方式没有变,挂牌公司可以在集合竞价和做市交易中任选一种。对于集合竞价,此次改革提高了撮合频次:基础层集合竞价频次由一天1次提升至一5次,具体撮合时点为9:3010:3011:3014:0015:00创新层集合竞价频次由一天5次提升至一天25次,第一次撮合时间为9:30,之后每隔10分钟撮合一次。提高撮合频次可以增加投资者交易机会,提升交易效率。

最后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适用于所有市场层级的交易改革措施。

其一,降低了投资者最小申报数量,从原有1000股或其整数倍降至100股,且取消整数倍要求,即投资者单笔最小申报数量为100股,最小变动单位为1股。

其二,调整了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从原有前收盘价的50%200%”调整至前收盘价的70%130%”

好啦,本期微讲堂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听,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指导单位: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

策划:全国股转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

内容:全国股转公司交易运行部

后期制作:太湖金谷团队

主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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